根據《2021年郫都區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現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考核相關事宜進行公告,歡迎社會監督。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1 |
鄒穎 |
郫都區效能評估促進中心 |
02 |
2 |
曾婕 |
郫都區效能評估促進中心 |
02 |
3 |
沈雪 |
郫都區效能評估促進中心 |
02 |
4 |
李洋 |
郫都區效能評估促進中心 |
02 |
5 |
劉菲 |
郫都區效能評估促進中心 |
02 |
引進崗位郫都區項目包裝促建服務中心(崗位代碼01)未有符合引進條件的報名人員,因此該崗位取消。
二、資格復審、考核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2年1月8日上午9:00分。
地點:郫都區郫筒二小金花橋校區(郫筒街道何公路11號,郫都區黨校對面)。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于當天9:00分前到達郫筒二小金花橋校區參加資格復審,遲到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考核。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項將在郫都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請密切關注。
三、資格復審時所需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工作經歷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蓋有鮮章的證明材料原件,內容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的工作類型及經歷、工作年限、入黨時間等。如屬機關事業編制內人員的,證明材料還須注明人員身份編制類別、現任職務等級以及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是否同意報考(并加蓋鮮章)等信息。
(四)《報名表》。
(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進工作,在資格復審、考察等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現就資格復審、考核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請進入資格復審及考核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資格復審、考核前15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或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衛生,保持社交距離。
3.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來自國內地區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資格復審、考核;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參加首場考試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14天內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結束隔離觀察后才可以參加考試,并于考試當天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掃考點場所碼,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需提供的人員準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下同)。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6.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資格復審時,除核驗身份按要求及時摘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候考時,除核驗身份按要求及時摘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核時,考生可自愿選擇是否佩戴口罩。
7.候考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生在候考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候考。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區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鑒于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市(州)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9.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28-87931248 郫都區人社局
舉報電話:028-87875649 郫都區紀委監委派駐組織部紀檢組
特此公告
成都市郫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來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77/2021-12/24/content_cdf42491b60746d8b6a0e703019da4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