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準考證領取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組織部407辦公室(宜賓市人民路80號翠屏區人民政府大院5號樓4樓)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參加筆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等特殊情況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待考、考試時應當全程佩戴口罩,同時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考試當天,考生凡是進入考點前,均須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對體溫異常考生開展復測,經現場測量體溫超過37.3℃的人員或掃四川天府健康通碼不是綠碼者不能進入考點。
(四)有下列七種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1.考試前21天有港臺地區和國外旅居史(以考試當天為計算截止時間,下同)的;
2.考試前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
3.考試前14天有來自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社區的發熱和/或有呼吸道癥狀患者接觸史的;
4.考試前14天有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接觸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6.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
7.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且未排除傳染病感染者的。
(五)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不得扎堆聚集,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隔離考場考生考試結束后需接受核酸檢測;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六)考生在考試當天應如實填報《健康申報表》,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公告如與疫情防控規定不一致的,以疫情防控規定為準。
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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