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對象
按《公告》規定,經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筆試等程序且體檢合格的15名考生作為引進文藝人才考察對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考察安排
引進人才考察工作,參照《巴中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察試行辦法》(巴市組通〔2012〕18號)的要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檔案進一步核實,對其資格條件以及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進一步審查,對其現實表現進行綜合了解(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水平、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引進人才的考察工作須于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
三、注意事項
1.請入圍考察人員保持手機暢通,手機號碼有變動的,應及時與巴中市委宣傳部取得聯系。
2.用人單位要對考察對象檔案存放地址進行登記,以便組織調檔。
3.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組織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才審批表》或《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才工作調動審批表》(符合調動手續的人員填寫)等資料,連同考察材料一并報送。經統一公示后,辦理聘用手續。
其他未盡事宜可咨詢巴中市委宣傳部,咨詢電話0827-5281575。
附件:考察公告名單.xlsx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中共巴中市委宣傳部
巴中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8日
來源:http://www.bzswzzb.gov.cn/rcgz/2026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