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普格縣202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筆試工作已經完成,現將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普格縣202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確定的相應面試入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復審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規定比例人數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8:30—11:30及14:30-17:00。
地點: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資格復審須具備的材料
復審時應攜帶《普格縣202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一份、近期證件照(2寸)2張、筆試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2002年以后畢業的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以上資格復審須具備的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關手續及證明材料,審原件收原件。
(四)資格復審流程
1.考生到相應的資格復審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資格復審合格證。
2.考生持資格復審合格證到面試繳費處繳費。
3.考生憑繳費發票到資格復審處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資格復審要求
1.考生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審。
2.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簽署《面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同時按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紙印制。
4.考生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不齊、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面試資格。
5.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普格縣事業單位公招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6.若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須于06月18日前向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書面提交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書。
7.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6月25日12: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準備好相關資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20年6月26日。
2.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工作安排將在普格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gx.gov.cn/)公告,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網站發布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相關公告事項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負責。
2.考生應隨時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如因考生關機、停機、換號等個人原因造成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負責。
3.考生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面試、錄用資格,納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相關部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嚴肅追究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錄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均取消錄用資格。
5.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同時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未盡事宜,請與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834-4773007;傳真:0834-4773007。
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點擊下載)
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來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106/t20210616_1936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