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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171號)、《關于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9號)等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嘉陵區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結合我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編制數和相應崗位空缺內,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范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有執業資格證件要求的,其證件取得并實際持有時間亦為2021年7月31日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區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兩欄表述分別完全一致。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9)南充市嘉陵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四、招聘方式
公開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嘉陵區建業路2號)。
4.報名須提供資料:
(1)南充市嘉陵區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表(見附件2)1份;
(2)有效的學歷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其中,尚未領取到畢業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專業、學歷、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原件(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個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6)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報考者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見附件4)。
(二)資格審查
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才能登記報名。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填報,不得更改。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的,或者發現其在考核招聘過程中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取消參考資格或者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進行面試,不進行筆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1.面試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嘉陵區農村學校中學美術崗位面試方式為講課,嘉陵區農村學校播音主持崗位面試方式為技能測試,其余招聘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15分鐘。
3.面試時間及地點:考生本人憑《面試通知書》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考場(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簽到候考,上述證件不齊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及排名由嘉陵區人社局在考核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jialing.gov.cn/index.html)上公布。
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報考者不確定為體檢對象。若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考核成績無人達到70分以上的,則取消該崗位。
(三)體檢
各崗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成績并列影響體檢人員取舍的,則通過加試確定,加試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1.體檢標準
教師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其余崗位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于體檢前3天在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須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通過加試確定)。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含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四)考察及復審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人事檔案與報考相關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因考察及復審不合格取消其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嘉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查實后提出用人意見,再報送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作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按南充市嘉陵區有關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擬聘人員若原已就業的,應主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如發生合同糾紛,責任自負。
七、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嘉陵區人社局在嘉陵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種證件須在本公告規定的取得時間內取得并實際持有。
5.招聘單位、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考生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均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碼(綠碼)。其中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南充或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來自國(境)外的考生應按照考點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自覺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規定時限內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九、有關咨詢、監督投訴受理電話
公告、政策咨詢電話:0817-3631641
監督電話:0817-3637627
附件:1.南充市嘉陵區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南充市嘉陵區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3.2021應屆畢業生證明
4.在編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南充市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3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