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示從2021年5月20日起,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通過來訪、來信、來電如實反映考生的情況。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經單位集體研究,主要領導簽發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書寫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及調查線索。
監督舉報電話:0831-8225337。
特此公示。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2021年5月20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B04505FED23DA4D4
此次公示從2021年5月20日起,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通過來訪、來信、來電如實反映考生的情況。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經單位集體研究,主要領導簽發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書寫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及調查線索。
監督舉報電話:0831-8225337。
特此公示。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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