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邛崍市干部教育培訓中心教師隊伍結構,為建設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成都西部區域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邛崍市人才引進相關文件精神,我市擬面向普通高校和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3名。本次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國(境)外留學人員就讀學校須為列入《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US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高校,同時須于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2021年12月3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二、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中共邛崍市委黨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條件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2.熱愛干部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且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取得副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決策咨詢成果獲縣(市、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簽批、或被省級及以上內刊采用的可適當放寬職稱要求。
6.理論功底扎實,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和潛質,能履行崗位職責。
7.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8.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9.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0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招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9.現已是邛崍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0日—5月26日。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中共邛崍市委黨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將報名登記表及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電子版或掃描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qlswdx@163.com,郵件主題及附件請以“姓名+畢業院校”命名,如“李四+四川大學”,發送電子郵件后請電話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28-88766037)。
3.報名材料:
(1)應聘人員應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獲獎證書;2016年以來科研成果(含公開發表的論文、公開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詢課題、對策研究成果)。
(2)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學習成績單;在校學籍證明材料;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收到報名資料后,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并于2021年6月1日前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參加專業能力考核前,須提供報名登記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本人簽字)、報名環節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通過現場驗證的方式,復審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確定參加專業能力考核人員。逾期未提交相關資料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在報名表上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在公開考核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的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相關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預計于2021年6月1日前通過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qionglai.gov.cn/)中的“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欄目公告。
六、考核
通過試講和答辯進行專業能力考核,旨在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功底、邏輯思維及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試講答辯總分100分,總分低于70分的應聘人員不進入體檢環節。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主管部門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核當日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邛崍市委黨校報到并按程序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體檢本人承擔。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被告知體檢結果后的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由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因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考核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二)考察
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考核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遞補只進行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后續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一)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邛崍市委組織部、邛崍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指定單位報到。未經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引進的人才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申請調動。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考生進入考點時須佩戴口罩,配合出示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碼(綠色)或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碼(綠色),積極配合做好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工作。
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考核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十一、其他事項
本次引進的人才如符合邛崍市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引進相關辦法的,享受相應待遇。
十二、咨詢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88795057(邛崍市紀委邛崍市監委派駐邛崍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地址:四川省邛崍市長安大道766號201室。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邛崍市委黨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88766037。
附件1:中共邛崍市委黨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條件表(點擊下載)
附件2:中共邛崍市委黨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中共邛崍市委黨校
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信息來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3/2021-05/20/content_24d325af88ae4e1f94f37f0b4343f4bb.shtml)
(信息來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3/2021-05/20/content_24d325af88ae4e1f94f37f0b4343f4b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