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和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安排部署,現將我市2021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全日制2021屆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含公費師范生和教育類碩士)在廣元市行政轄區內的中國公民。
(二)駐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三)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認定高中、初中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4月8日至6月20日,申請人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
(二)體格檢查
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于網報時間內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醫院等級可查詢),體檢時應攜帶《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見附件,須A3紙雙面打印),體檢結論為合格。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體檢時間和醫院等要求詳見縣區各認定機構公告。
(三)現場確認
1.時間和地點。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6月15日—6月22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到萬源新區市政務服務和公共交易資源中心B區三樓市教育局10號窗口進行現場確認。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詳見縣區各認定機構公告。
2.所需材料。現場確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限四川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4)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有效期一年且體檢結論為合格)。
(5)《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掃描后,按程序要求上傳,現場確認時提交簽名的紙質件原件。
(6)學歷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8)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四、認定結論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知申請人。
五、相關要求
(一)申請人來現場確認資料時,請提前準備好口罩及場所碼,認真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申請人報名前請仔細閱讀網站提示,按照操作說明填報信息。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附件:
1.廣元市各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2.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廣元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來源:http://jy.cngy.gov.cn/new/show/d232af62-9acf-45bc-aa17-fcbcdd47b4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