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川人發〔2006〕34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中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關于印發《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市監黨組〔2020〕46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成立于1981年(前身是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監督檢驗抽查任務和省級定期監督檢驗、專項抽查及不定期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生產許可證產品、市場準入發證產品和認證產品檢驗;承擔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為了解產品質量情況或為解決質量爭議的仲裁檢驗、客戶各類委托檢驗、企業(商業)合同檢驗及評價性檢驗;承擔各級標準的起草與驗證工作;開展檢驗技術的研究與檢驗設備的開發;指導、幫助企業建立質量檢驗制度、檢驗室、實驗室建設及培訓檢驗技術人員等。
二、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及名額:質量檢驗員5名
崗位類別:專業技術
三、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2019年4月1日及以前取得質量檢驗或產(商)品質量檢驗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且完全符合《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守法遵紀,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4.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1年 4月 15 日17:00時,逾期不再受理。
2.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http://www.spqi.com.cn/)網站下載并如實填寫《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將登記表及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電子版或掃描件形式,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sczjrlzyb@163.com),郵件主題及附件請注明:“崗位+姓名”。
3. 報名提交材料:
① 報名登記表《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2);
② 本人有效身份證;
③ 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
④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⑤ 獲獎證書;
⑥ 2016年以來的科研成果目錄(含公開發表論文及著作、承擔的科研項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目錄填寫在《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2)。
⑦應聘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決定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市州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應聘人員對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兩個環節。
1. 資格初審。收到報名資料后,由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屆時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聯系不暢導致未能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2. 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攜帶報名提交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和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到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興茂街16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結果與招聘專業完全一致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五、考核
考核由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考核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根據實際報名情況決定考核方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考核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http://www.spqi.com.cn/)網站公示考核成績及體檢名單。
六、體檢
(一) 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名額和考試成績,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招聘單位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考核人員成績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按規定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核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組織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與應聘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應聘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應聘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應聘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只遞補一次)。
八、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http://www.spqi.com.cn/)網站同步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體檢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報主管部門審批后,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相關事項提示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應聘人員的安全健康,請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請各位應聘人員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面試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離。
(三)應聘人員進入報名、面試地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報名、面試地點。
(四)為避免影響報名、面試工作,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川的應聘人員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應聘人員,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成都市區域,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面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交于現場工作人員查驗。
(五)報名、考試期間,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秩序,與其他應聘人員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報名、面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單位在公開考核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28-65099070 028-65099075
電子信箱:sczjrlzyb@163.com
監督電話: 028-65099072
附件:
1. 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點擊下載)
2. 2021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 (點擊下載)
2021年4月2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8CC8A32C7E5A39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