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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在面試當日上午8:30前到指定候考室報到,持規定證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缺一不可)]參加面試抽簽。抽簽前,考生須接受工作人員安檢。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候考室報到或者所持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取消面試資格。因故不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面試的,視同自愿放棄面試。
二、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確定。抽簽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員引領到面試地點參加面試。考生在面試時,只能說明抽簽順序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否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三、考生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等候主考官通知并宣布面試成績,并由考生現場簽字確認。
四、面試所用器材由面試工作考務組提供,考生本人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通訊工具、手表和項上佩飾等禁帶物品進入候考室和面試地點。如有攜帶,必須將其統一存放于候考室指定地方,全程由工作人員保管;通訊工具(置于關閉狀態)裝入信封,寫上姓名,登記后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考生面試后到候考室憑身份證簽字領取通訊工具。考生抽簽結束后到面試結束期間,仍隨身攜帶有禁帶物品,一經發現,無論使用與否,均作違紀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五、面試期間采用封閉管理。考生須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喧嘩;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不得吸煙。考生需要入廁時,應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允許后由工作人員逐一陪同前往。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帶走考場資料和物品,不得再進入封閉地點或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將已面試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和他人傳播。
七、考生應誠信參考,遵守考場紀律和要求,有任何違規違紀行為,考場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八、考生按規定參加面試進入候考室前,佩戴口罩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