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職位和人數
1.樂山興嘉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2.樂山興嘉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1.全國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人員;
2.全國具有國有企業、大中型以上民營企業或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經歷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廉潔從業,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熟悉國家相關宏觀經濟政策及法律法規,熟悉現代企業管理,熟悉項目運作、規劃;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2.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國外、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均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的,學歷和年齡可適當放寬;
(2)具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處理復雜問題和突發事件能力,市場競爭意識強;
(3)具有良好的履職記錄和工作業績;
(4)具有累計五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或者相關的經濟、法律、黨群工作經歷。具備經濟、金融、項目建設開發管理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具有相關工作經歷;
(5)具備一定產業拓展、城市服務運營或產業園區項目開發、籌劃以及園區經營管理經驗。
3.職位條件
(1)總經理人選應為規劃、建設或經濟類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相應企業管理崗位經歷3年以上,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現任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職務;市(區、縣)屬國有企業高管人員;市(州)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或下屬企業高管;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下屬企業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央企在川企業市(區、縣)公司高管及以上人員;上市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或下屬公司高管。
(2)副總經理人選應為管理、經濟、規劃、建設類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相應企業管理崗位經歷2年以上,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現任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股級職務2年以上;市(區、縣)屬國有企業中層正職及以上人員;省屬、市(州)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下屬企業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央企在川企業市(區、縣)公司中層正職及以上人員;上市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或下屬公司高管;大中型以上企業、金融類企業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特別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正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評價、考察和體檢、研究任職等5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00:00至2021年3月15日24:00。
2.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應聘者需將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所有材料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應聘職位+姓名”命名)發送至公開選聘專用郵箱,郵箱地址:gbkgbk06@163.com。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3月15日24:00,以郵箱服務器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聯系電話:0833-2118435、0833-2103923。
3.注意事項
(1)本次選聘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
(2)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人員報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樂山市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1份;
③本人有效畢業證1份;
④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事業人員聘用(首聘)登記表1份;
⑤任職文件1份;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1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⑧其他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職(執)業資格證書等)。
以上材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證明章。
(3)企業人員報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樂山市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1份;
③本人有效畢業證1份;
④任職文件1份;
⑤所在企業證明材料1份;
⑥能夠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的有關證明材料1份;
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⑧其他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職(執)業資格證書等)。
年齡、資格(資歷)取得時間和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28日,以上材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證明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資格條件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隱瞞有關情況或不符合選聘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參加選聘資格。
(三)考核評價
考核評價采取履歷業績評估、面試、考察等方式進行。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重點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對應聘者的能力素質、任職履歷、個性特征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推薦進入面試人選。面談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具體面談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擇優確定考察對象,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個人檔案、專項調查、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政治素質、專業能力、任職經歷、工作業績、職業操守和廉潔從業等情況。
考察結束后另行通知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研究任職
1.根據考核評價情況和考察、體檢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和擬聘職位,進行任前公示;
2.公示反映有問題,經調查核實影響任職的,取消任職資格;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聘任手續;
3.根據工作需要可對報考不同崗位的人員進行調劑。經研究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4.應聘者原身份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獲聘以后不再保留原身份。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考核
(一)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市中區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執行;
(二)聘任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崗位的,正式聘任;不勝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員實行任期制,三年為一個任期,按年度及任期進行考核;
(三)聘用期間如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關系。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依據有關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資格;
(二)報名人員的個人資料和有關情況將予以全程保密,恕不退還;
(三)市中區委組織部可根據報名情況,調整、取消個別崗位的選聘工作;
(四)此次選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在選聘過程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0833-2118435(區委組織部干監股)
0833-2155156(區紀委監委信訪室)
六、未盡事宜,由樂山市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樂山市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樂山市市中區公開選聘區屬重點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2月25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