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排名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1月25日 09:00-17:30。
地點:甘孜州公安局一樓出入境管理服務大廳(甘孜州康定市爐城鎮川信路61號 州煙草公司對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公安局負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將于2021年1月27日在甘孜智慧黨建平臺(http://www.xyxf.gov.cn)、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網”專欄(http://rsks.gzz.gov.cn)公告。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
1.《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
2.準考證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兩寸,底色不限);
7.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學歷在線驗證報告(須有二維碼)1份。
此外,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學業證明,內容包括本人在讀院系、學歷層次、專業、畢業時間等(證明需寫清楚畢業時間和專業名稱)。
2.已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非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五、有關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屬實、準確和齊全。凡因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齊全,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應于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3.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同時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紀律要求、注意事項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4.請考生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規定和注意事項,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參加面試。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在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依次進入考點。
2.為避免影響考試,凡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川內,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做好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3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醫學報告,不能提供醫學報告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資格復審及面試當天無法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4.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和面試答題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面試資格復審場地、面試考點須全程佩戴口罩。
咨詢電話:0836-2868702、0836-2878069
附件:《2020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排名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來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7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