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資格復審地點: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地址:嚴道街道小西街11號)。
二、有關要求
按照公告要求攜帶《考生信息表》一份(須貼上本人照片)、2張一寸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有效身份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參加資格復審。
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并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人員遞補
在資格復審階段出現的缺額,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最后一名如成績相同,則一并遞補),遞補工作于2021年1月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進行,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所致無法通知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面試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佩戴口罩,考生通過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選擇“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入口,如實申領個人防疫行程信息碼,如行程碼為紅色,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證明。積極配合做好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工作。若考生體溫≥37.3℃,立即按要求在指定醫院規范就診。
4.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須如實提供資格復審前7日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醫學報告。如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按照要求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5.考生接受疫情防控檢查時,須間隔1米有序排隊進行體溫檢測。對拒不配合出示防疫健康碼、測量體溫或違反其它防疫規定的考生,將取消資格復審資格。
五、咨詢電話
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5)7621153。
附件:1.滎經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醫護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個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點擊下載)
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