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1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遞補時間:2020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資格復審地點:蘆山縣衛生健康局205辦公室(蘆山縣蘆陽街道東風路136號);
4.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應帶材料
請進入資格復審程序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攜帶《考生信息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2張、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項
1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并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2.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階段出現的缺額,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考生將直接電話通知,不再發布公告),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因遞補考生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防疫要求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如實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每日進入“防疫健康信息碼服務”打卡個人健康情況。
2.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考生到達資格復審地點后,排隊進入,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需到醫院進行檢查,經醫院確診后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復審。
4.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須如實提供資格復審前7日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醫學報告。如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按照要求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復審。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資格復審當天無法到達地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6.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資格復審點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應如實提供資格復審防疫信息,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蘆山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醫護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蘆山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