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范圍及對象
全縣財政全額撥款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二、選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一定的綜合協調能力,能吃苦耐勞,熟悉公文規范要求和文字材料處理;
4.尊崇軍人,熱愛退役軍人事務工作;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轉業安置退役軍人工作時間不滿三年的,提供安置以來的考核依據);
8.符合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未滿或試用期內的;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方式: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辦公室(平昌縣信義大道中嶺街4號)。
4.報名手續:
①《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黨政網下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原件或復印件(人社局蓋鮮章)各1份(轉業安置退役軍人按照工作安置時間提供考核情況);
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④崗位聘用(現任職務職級)文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聘人員(資格審查和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甄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信息,均可取消其選聘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
(1)開考比例:筆試報考人數與擬選聘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如達不到3:1,相應調減選聘人數。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以應用寫作為主,滿分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面試
按選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未達到比例,則全部進入;如擬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面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和解決實際問題等履行職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
根據擬選聘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若面試成績也相同,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優先;若學歷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以加試成績高者進入。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體檢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凡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 調入
考察合格者,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在提供的崗位中依次選崗后,即可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平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6229296、17338981569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229822
附件: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點擊下載)
平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中共平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