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且承諾在鄉鎮服務至少滿5年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未按規定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報名時本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縣外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或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11)拒絕、逃避征集,拒服兵役義務的。
(12)違反有關規定不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名額共10名。具體崗位和招聘名額見附件2。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8月18日至 8月22日24:00。報名網站: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地填寫《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不能審查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名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有關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照片后2日內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照片質量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日內,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名表》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通過廣元人事考試網反饋給報考者。網上資格審查僅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網上繳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至2020年8月24日24:00止。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免收筆試費的相關規定詳見附件4(應先進行網上繳費,再到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三)崗位及人員調整
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2020年8月26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上向社會公布。
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改報崗位的,請報考者本人于2020年8 月27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聯系電話0839-5225068),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放棄調整、不愿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報名表》
上傳照片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表》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4日24:00前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參照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執行。考試大綱請考生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復習資料請考生自行選購。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綜合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4.筆試成績于規定時間內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查分結果將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于規定時間內在廣元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辦法見附件5。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獲獎證書原件)交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審查(地址: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才服務大廳)。參加上述服務項目仍在相應崗位服務的人員,本次計算政策性加分,服務時間計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時。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留存。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手續辦理。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蒼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c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
(1)《報名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蒼溪縣外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兩天內進行。第一天只審查網上公布的應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第一天的資格審查截至當日16:30。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報考者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在第二天進行(即第二天只審查遞補人員)。按要求參加遞補資格審查者,因報考者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成績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蒼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cx.gov.cn)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和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在蒼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cx.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意流(調)動的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2014年8月11日后發布公告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業報到證》。
(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四)所有擬聘人員,均須簽訂《遵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承諾書》。約定在鄉鎮工作至少滿5年(含試用期,從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用人單位憑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我區各級政府部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不符招聘相關條件的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聘用合同應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借出或調走。
(六)擬聘人員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制度。
(七)本次招聘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見附件6。如因相關地區防疫規定,報考人員不能參加招聘相關程序或不能及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應環節規定遞補。
(八)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具體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務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蒼溪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區號0839)
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20368
蒼溪縣衛生健康局6293868
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5223692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蒼溪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5223177
附件:1.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2.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3.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報名表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
5.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相關規定
6.筆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蒼溪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簡介 |
蒼溪縣鄉鎮 衛生院 |
全額 |
相應鄉鎮行政區域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提供基層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等,承擔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的衛生管理職能。 |
附件2
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招聘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編碼 |
招聘 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 |
年齡要求 |
備注 |
亭子鎮衛生院 |
財會 |
202001 |
1 |
大專及以上 |
財務管理/財務信息管理/會計/ 會計學/會計信息管理/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與審計/財會與計算機應用/現代管理與會計/電算會計/財會/財務會計/資產評估 |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三川鎮衛生院 |
202002 |
1 |
|||||
元壩鎮中心衛生院 |
202003 |
1 |
|||||
歧坪鎮中心衛生院 |
202004 |
1 |
|||||
文昌鎮中心衛生院 |
202005 |
2 |
|||||
東溪鎮中心衛生院 |
202006 |
2 |
|||||
龍山鎮中心衛生院 |
202007 |
2 |
附件3
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報名表(見下載鏈接)
附件4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56號)規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報名時憑上述有效證明到報名點辦理免收筆試費手續。
附件5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相關規定
1.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2.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評為優秀指的是表彰優秀,不含年度考核優秀,請在報名時提供表彰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4.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5.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招聘報名點審查。參加上述服務項目仍在相應崗位服務的人員,本次計算政策性加分,服務時間計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招聘報名點留存。
附件6
筆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廣元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筆試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4.非四川戶籍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提供考試前7日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醫學報告,但長期在四川生活、工作、學習的,可憑社區或工作單位開具的證明,也可憑居住證或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進入考點,可不再提供核酸檢測報告。所有曾經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患者、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和14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生活史的考生,來(返)蒼后除按相關規定如實申報登記外,均需在考試前14天向蒼溪縣人事考試中心報備(電話:0839-5225068),在考試當日提供出院(解除隔離)證明,提供出院時(解除隔離時)和考試前7日內兩項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醫學報告。因謊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取消考試資格。
5.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在考點入場及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在進行身份核查時,考生可暫時取下口罩,身份核查完畢后應立即戴上。考試答題過程中,考生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7.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簽署《蒼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財會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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