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二、通過定向考錄、艱苦邊遠地區降低門檻等優惠政策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其他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轉任,不得辭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錄用單位。
三、新錄用公務員持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及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于2020年8月4日分批次到州公安局三樓會議室報到(26170001—26170110職位考生上午8:30報到;26170111—26170222職位考生下午15:00報到),涉及選擇工作單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者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被錄用為公務員的,由報考者按有關程序向單位提出辭聘申請,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辦理解聘手續。
五、新錄用人員檔案不在報考縣(市)或州級機關的,自報到之日起30日內到個人檔案管理部門辦理調檔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阿壩州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執行。
附件:阿壩州2019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錄用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2020年7月23日
信息來源:http://rsj.abazhou.gov.cn/abzrlzyshbzj/c1054343/202007/617bd0f7624e432893018dcb751e292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