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099682;
監督電話:028-38186799。
附件:眉山市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下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優秀人才擬聘用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020年7月21日
信息來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