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背景:西南交通大學大一學生保研造假事件的上集已經結束,陳玉鈺被取消保研資格,幫助陳玉鈺修改成績的時任教務處教務科科長尹幫旭被免職,陳玉鈺的父親陳帆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過的政紀處分,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等處分。但下集或許才剛開始,保研造假事件還牽扯出了其他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
時事評論: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尹幫旭和陳家有著密切聯系,陳帆曾為尹幫旭大學本科階段專業課老師,而尹幫旭曾經是陳玉鈺論文的指導老師,“尹幫旭還曾與陳帆合作成立公司,這家關聯公司采購學校項目涉嫌圍串標”。以和紅杰為法定代表人,由和紅杰、陳帆夫妻實際控股的公司,在尹幫旭的“幫助”下,直接以“唯一供應商”名義頻頻獲得西南交大單一來源的采購項目。
工商資料顯示,南京優榜圖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和紅杰,持股62.5%,陳帆則持股17.5%。該公司有3條招投標信息記錄,其中成交的兩個項目都與西南交通大學有關,都屬于“單一來源采購”。中標背后有多重影響招投標公正,涉嫌利益輸送的行為。
首先,陳帆是西南交大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碩士生導師,和紅杰是該學院博士生導師。有專家認為,學校工作人員創辦的公司參加學校的采購項目,實際上已經達到了“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標準。不僅如此,項目評審人與公司創辦人之間關系密切,該公司承接“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服務平臺開發及數據分析服務項目”時,評審專家其實就是時任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任尹幫旭。
尹幫旭還曾是陳帆曾擔任法人的另一家公司四川神碼富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而由四川神碼富云科技有限公司投資成立的“成都為途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包括西南交大利茲學院的教學管理系統、西南交大的本科教學服務平臺的升級服務等多個招標項目。采購方與供應商之間有明顯的利害關系,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已經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即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這起事件中顯然涉嫌利益輸送。
而且,不論是成都為途科技有限公司,還是南京優榜圖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這兩家由校內工作人員成立或者投資的公司能夠頻頻成為“單一來源采購”,都有明顯違規嫌疑。
早幾年,高校基建腐敗案例頻發,就主要集中在招標、工程變更和學校二次招標中等環節,主要原因在于制度漏洞、監管缺失、權力集中等。此次被揭露的招投標利益輸送問題,原因同樣在此。
不管是串聯修改保研成績,還是在學校招投標過程中所涉嫌的利益輸送行為,都嚴重觸犯了相關規定,損害了公共利益。這一系列事件反映了高校在現代化治理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保研過程中學生成績管理有漏洞、公開透明度不夠等,項目招投標領域同樣出現了制度形同虛設、相關工作人員利益輸送等情況。
該事件的持續曝光和被深挖,也在提醒高校嚴肅對待校園中的保研造假問題和其背后的“生意經”,處理當事人絕不能護短。長遠來看,該校也應該從提升現代化治理水平的角度完善招投標相關制,加強相關監督機制,堵住制度漏洞,杜絕腐敗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