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崗位
瀘州市實驗中學校長、副校長人選各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遵規守法,誠信廉潔、作風嚴謹,勤奮敬業;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
4.現具有公辦普通高中教師身份。
(二)任職資格條件
1.實驗中學校長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證。
(2)197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4)現任普通高中校長,或有3年及以上普通高中副校長任職經歷。
2.實驗中學副校長(分管教學、科研等工作。)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證。
(2)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具有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4)現任普通高中校長、副校長或有3年以上普通高中中層管理經驗,或市級及以上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參與選聘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除特殊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6.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7.其它原因影響調動或任用的。
三、選聘程序
(一)面向全省發布選聘公告
選聘信息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人才工作網、川南人才網、瀘州人事考試網、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江陽教育微信公眾號、江潮app等途徑公開發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江陽區教育和體育局黨建辦(瀘州市江陽區星光路6號江陽區黨政大樓303辦公室)。
3.報名時提供資料:
(1)應聘者填寫《報名表》、《個人承諾書》等資料;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
(3)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任證書、任現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獲獎證書;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6)公辦教師身份證明材料。
以上須提供的材料中,審查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收復印件1份。報名者須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1份。委托報名時需提供委托雙方手簽的書面委托書(并加蓋指?。?、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按照選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6月18日——6月19日。
(四)業績評價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分為業績評價和面試兩個環節,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待定。
1.業績評價。業績評價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10%。評審委員會將根據應聘人員撰寫的個人競職報告(面試當天提交,主要內容包括個人簡介、辦學思想、取得的成績或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2000字以內)進行綜合評分。
2.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90%。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著重考察應聘者的管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執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要素。
選聘委員會將根據應聘者的個人業績和面試總分進行綜合排名,確定體檢對象人員名單。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不能參加體檢。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相關要求進行考察。
(七)確定擬任人選
區委常委會集體討論并投票決定擬任人選。
(八)任前公示
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任
依法依規履行聘任手續,任職試用期1年,聘期5年。
七、紀律與要求
(一)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公開選聘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任何一環節發現后都將取消其選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后果自負。
八、其他
未盡事宜由中共瀘州市江陽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劉老師,0830-3123590;夏老師,0830-3123715。
附件:1.報名表
2.個人承諾書
中共瀘州市江陽區委組織部
中共瀘州市江陽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