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利州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利州區的中國公民,可在我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所在學校的教務部門組織并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申報,并在認定前以正式文件提供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名單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2015 年入學并取得學籍的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 188 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川教〔2004〕293 號)等政策規定,下同)執行。同時依據申請人實際師范學習年限和學歷條件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證類型。
(三)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初中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州(縣),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10﹞26號)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
三、認定機構
我區僅限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辦理時間。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我區社會考生請于5月11日至5月20日每天7:00至18: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應屆畢業生請于6月6日至6月22日每天7:00至18: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其間5月21日0點到6月6日上午9:30網站關閉,關網期間不能開展網報,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2.申報網址。
參加了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并合格的申請人由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入報名。
(二)體格檢查
凡在我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在網報審核通過后,現場確認前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廣元市第四人民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現場確認
凡在我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社會考生申請人在網審合格后應于6月22日前攜帶以下材料到萬源濱湖路廣元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C區二樓利州區教育局23號窗口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齊也不予受理。咨詢電話:0839—5572932.
川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組織現場確認,具體時間由學校確定,原則上不早于6月23號。
現場審核具體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學籍信息)。
3.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個人承諾書》(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6.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我區在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知申請人。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請關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認定機構的有關通知公告,按照當地認定機構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請、現場確認及體檢等事項。
(二)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