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資〔2020〕3號)精神,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現將我縣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平昌縣行政轄區內的中國公民;
(三)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四)在我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認定權限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受理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二)學歷條件及普通話要求
1.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申請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普通話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普通話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三)考試合格證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定有效期內。2015年入學并取得學籍的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川教〔2004〕293號)等政策規定,下同)執行,同時依據申請人實際師范學習年限和學歷條件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類型。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時間
5月11日—6月22日 (其間5月21日0點到6月6日上午9:30網站關閉,關網期間不能開展網報,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二)申報網址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報名;按要求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并查看現場確認、體檢的時間和地點。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6月18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現場確認地點:平昌縣政務中心(伯堅廣場)教科體局窗口。
(三)現場確認需提交的資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戶籍所在地在平昌縣行政轄區內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在平昌縣行政轄區內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持本地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復印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復印件;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可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若無法驗證需及時在學信網在線申請認證報告并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個人承諾書》原件(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申報學科及種類);
7.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且在規定有效期內。
六、體檢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號)文件要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由我局統一組織,同一時間在指定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被體檢對象自行承擔。
(一)體檢時間:7月4日。
(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七、領證時間
2020年8月底。
八、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咨詢電話:15378577336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