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8195531。
監督電話:028-38444444(市紀委監委)
028-38519621(市衛生計生委)
附件:2019年眉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擬聘用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眉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