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堅持優化結構、按需考調原則;
4.堅持嚴格條件、好中選優原則。
二、考調崗位、名額
司法行政人員職位2名、法官助理職位1名。
三、考調范圍
全省公務員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經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司法行政人員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過硬,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有志于投身內江建設,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明確了最低服務期的人員,須達到規定服務期限;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23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可放寬至38周歲(1981年4月23日后出生);
6.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文秘相關工作經歷。
(二)法官助理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過硬,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有志于投身內江建設,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明確了最低服務期的人員,須達到規定服務期限;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23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可放寬至38周歲(1981年4月23日后出生);
6.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已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
7.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參加考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試用期內人員(含任職試用期);
5.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
1.網上預報名
報考者在現場報名前通過網上方式預報名,從即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前提交報名材料(見現場報名要求)電子版到qq郵箱:2330269175@qq.com,待預審核通過后再現場報名。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5月7日(8:30—12:00, 14:30—18:00)。報考者到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內江市市中區玉溪路407號)8樓0811室現場進行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單位蓋章;
(4)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5)法官助理職位需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電話通知筆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調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相關職位所必備的能力、基本素質、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文字表達等能力。司法行政人員職位考調名額與參考人數達到1:5比例開考(如參考人數不足10名,適當縮減或取消開考職位)。法官助理職位因已設置法律職業資格證,考調名額與參考人數達到1:2比例開考,若參考人數不足,則取消該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均以100分計,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法官助理職位不足1:3比例,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考察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重點考察報考者政治素質、業務水平、綜合能力、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合格后,由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研究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由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研究后,決定是否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調人員
由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員。
(七)公示
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對擬調人員按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
(八)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對查實存在影響調動問題的,取消資格。試用期間工資等待遇由原單位發放。
(九)辦理調動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二)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需真實、有效,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三)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有關干部人事工作規定進行,全程接受市紀委監委駐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及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832-2058006、0832-2058039。
咨詢電話:0832-2058049。
附件: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