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和《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宋焰紅同志符合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辦公室管理、宣傳遴選條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4月13日—4月18日)。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認為其有不符合遴選條件的,請于公示期內以真實姓名向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科電話(0833-2134798)或書面反映。反映情況時請提供具體事實或線索以及聯系方式。
附件: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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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