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職位和名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機關公務員3名(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能力素質和資格條件適合的,可作為副科級領導職務人選)。其中:財務或審計管理崗位2名;公共管理或自然資源與規劃業務管理崗位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市級部門(單位)、縣(區)、鄉(鎮)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屬縣(區)及以下機關工作人員的,須在縣(區)工作滿2年以上;
2.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財務或審計管理崗位的,需具有從事或管理相應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報考公共管理或自然資源與規劃業務管理崗位的不限;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違背有關回避規定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泰坤大廈)902室。報名時間:2019年4月15日-4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節假日除外)。
(二)資格審查
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資格審查貫穿人員補充全過程。報名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造成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三)筆試
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報考人數與公開考調職位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經研究,可降低到2:1;降低比例后有關職位仍然達不到2:1的,對應減少考調計劃名額。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原則上3:1的比例,依次確定考生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因降低筆試比例等原因,進入面試的考生不足3:1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前考生需在單位出具身份證明和同意參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如遇入圍人員不能提供同意參考證明的,可依次遞補。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業務工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等情況。如考察中發現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不準確或虛假信息報考的,將取消考調資格。綜合考察情況、人崗相適等,提出進入體檢人選。如考察中發現人選存在人崗不相適或影響轉任的情形,或出現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情況,經研究,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也可不再遞補;最終進入體檢人選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考調名額,也可以不調入。
(六)體檢和調動
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的,經研究,可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也可以不再遞補。根據體檢和公示情況,確定擬調人員,并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人員補充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中共攀枝花市紀委監委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受理有關人員補充工作的投訴舉報。
咨詢電話:0812-3364906、0812-3364812
監督電話:0812-3338915
附件: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補充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