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監督舉報電話:028-38165599,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本公示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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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遞補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點擊下載)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