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前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
(一)首輪資格復審和待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筆試所有科目考試且有成績的報考對象中,根據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擬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首輪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資格復審。并暫按招考職位擬錄用名額的3倍明確待遞補資格復審名單。
我市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85名,進入面試前首輪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264名,按只遞補一次計算,待遞補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259名(見附件)。
首輪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該職位排名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資格復審的相關情況將于首輪資格復審結束后,即1月4日發布在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網站,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與分工
首輪資格復審定于2020年1月2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五)(每日09:00-11:30、15:00-18:00)進行。遞補資格復審于1月6日(星期一09:00-11:30、15:00-18:00)進行。首輪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分工與地點如下:
1.報考巴中市市級部門(單位)職位的,由職位所在用人部門(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是:
職位編碼26130001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紀委、巴中市監察委(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望王路西段185號市政中心10-16號,聯系電話:0827-5277058,聯系人:吳先生)負責。
職位編碼26130003的考生,由巴中市中醫藥產業促進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望王路西段185號市政中心東樓605室,聯系電話:0827-5557153,聯系人:彭女士)負責。
職位編碼26130004的考生,由巴中市供銷合作社(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文苑街城投大廈B棟17樓1706室,聯系電話:0827-5267545,聯系人:蒲女士)負責。
2.報考巴中市巴州區所設職位(職位編碼:26130005-26130029)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區委組織部(地址:巴中市巴州區西華街2號519室,聯系電話:0827-5229712,聯系人:李女士)負責。
3.報考南江縣所設職位(職位編碼26130030-26130073)的考生,由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地址:南江縣黨政中心縣委組織部705室,聯系電話:0827-8264705,聯系人:王女士)負責。
4.報考平昌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職位編碼:26130074)的考生,由巴中市生態環境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江北大道西段187號306室,聯系電話:0827-5286576,聯系人:朱先生)負責。
5.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職位編碼:43130001-43130003)的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 號,聯系電話:0827-5338680,聯系人:景女士)負責。
各分工部門(單位)承擔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責任,引發的爭議請按規定由承擔部門(單位)進行解答與處理。
列入面試前首輪資格復審名單的報考對象未在規定的首輪資格復審時間內接受審核的,一律視為自行放棄,相應進行遞補資格復審。
(三)接受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需攜帶的手續
列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對象,應準時按《考錄公告》要求攜帶《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表彰(獎勵)文件(證書)、戶籍證明(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不用提供戶口簿,專科生須提供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所在院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公招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處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5.國家有其它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各類證件、證明、手續均須提供原件,交復審人員認定,并復印一份由資格復審單位存查。
(四)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相關事宜
按分工經中共巴中市巴州區委組織部、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面試前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對象,發給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定制、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部門蓋章、具體承辦人簽署的面試通知書,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須交面試費80元,于發給面試通知書時由資格復審部門(單位)代收并出具臨時收據,費用在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統一交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考生可憑臨時收據換領市委組織部開具的正式票據。
二、面試及相關要求
(一)面試對象
經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合格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報考對象。
(二)面試時間與地點
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至1月11日(星期六)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8樓進行。各職位的具體面試日期詳見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網站發布的公告。請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對象,特別注意查看公告確定的面試日程安排。
未按時到規定地點參加面試或攜帶手續不齊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
(三)參加面試的報考對象須攜帶的手續
報考對象持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于面試當日7:30前到達指定面試地點準備參加面試,面試當日8:30后禁止入場。面試通知書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攜帶不全不能參加面試。
(四)其他事宜
參加面試的考生,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一經發現或舉報后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責令其立即離開候考室或面試考場,情節嚴重的,依法送交相關機關處理。
午餐時間等待面試的對象,由面試組織方負責提供盒飯。
三、人民警察職位報考對象的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
所有參加了面試的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對象均須參加由市委組織部和市公安局統一組織的體能測評。未參加面試或面試違紀的考生不能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應參加而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二)體能測評時間與地點
2019年1月12日(星期日)在巴中職業技術學院(地址:巴中市興文經開區安康路3號)進行。
(三)參加體能測評需攜帶的手續
持市委組織部在面試對象參加面試后發給的《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巴中)體能測評通知書》原件和報考對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評。兩證不全無資格參加體能測評。
(四)體能測評項目和執行標準
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的規定組織實施,10米×4往返跑、1000米、縱跳摸高等三項測評項目均達到對應標準者為合格。被測對象的年齡計算至本人接受體能測評的當日。
(五)體能測評的相關要求
1.考生須攜帶相應證件于測評當日08:00前到達體能測評點參加體能測評。08:30后不準進入體能測評場。未按時參加體能測評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自動放棄。
2.考生著運動鞋參加體能測評。不得穿用金屬鞋釘跑鞋。
3.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入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或解釋。
附件: 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巴中)面試前職位排名暨下步考錄分類名單(共6294名)(點擊下載)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員會
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