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一)選調單位:樂山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該中心為樂山市婦女聯合會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調名額:綜合管理崗位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四川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中符合選調條件的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全額撥款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工勤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所有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3、專業不限,具有較強文字功底,熟悉新媒體運行,有活動組織、策劃、推廣從業經驗優先;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發布公告錄(聘)用的鄉鎮公務員和鄉鎮事業人員,在鄉鎮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5、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和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流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聘任制公務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12月24日—12月31日(節假日除外),現場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樂山市婦女聯合會107室(樂山市市中區天星路36號),聯系電話:0833-2443237。
4、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樂山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
(3)本人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
(4)各類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資格審查
樂山市婦女聯合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到3∶1比例方可開展選調;未達到選調比例的,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取消崗位。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資格復審。樂山市婦女聯合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員。根據招聘名額、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入圍人員,最后一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通過短信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需本人到場提供以下資料:行政關系所在單位及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報考”原件,一式3份。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進入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選調職位名額與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滿分為100分,最低分數線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如遇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人選。
1、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知識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2、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選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五)體檢
1、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以及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公示和調動
1、體檢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2、選調對象現任崗位層次高于選調崗位層次的,按選調崗位聘用,重新確定工資待遇。如選調對象不服從安排,取消選調資格。
(七)其他
1.在考察、體檢、公示和調動環節,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單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門原因,不能完善擬調手續而出現選調職位缺額的,可等額遞補1次,遞補工作按各環節相關規定進行。
2.一旦發現違反選調條件者,一律清退。
五、本公告由樂山市婦女聯合會負責解釋。
附件:1.樂山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 樂山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樂山市婦女聯合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