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和參考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因資格復審人員較多,為避免擁擠、排隊時間較長等情況,建議:綜合類190301001-190301016、衛生類190303001-190303031崗位考生于10月28日,綜合類190301017-190301037、衛生類190303032-190303052崗位考生于10月29日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請考生結合自身情況合理安排時間。
三、資格復審地點
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仁壽縣文林鎮仁壽大道延伸線45號)
聯系電話:028-36219203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19年仁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
2.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打印網址:www.chsi.com)。
4.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5.考生為港澳學習人員的,要另外提交學歷認證材料。
6.考生為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要另外提交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和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8-36219203。
附件:2019年仁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