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的時間有規定嗎?
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應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資格審查意見。
3.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和“待審核”4種情形。
4.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