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已通過2019年度第二批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考試(眉山片區)現場復核和身體初檢的考生,攜帶《準考證》、《報名表》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于10月18日上午8:3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樓(東坡區學士街268號,可乘8、15路公交車)參加心理測試,證件不全或遲到者不能參加測試。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員招錄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019年度第二批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考試(眉山片區)心理測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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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防員招錄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