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2名。
三、基本條件
1.市級部門(單位)、縣(區)、鄉鎮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及以下機關工作須滿2年以上;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專業,如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經歷的不受專業限制;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或鄉鎮機關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 報名地點: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辦公室(炳草崗勞動大廈六樓605),聯系人:鮮紅芝、徐豪瑞,電話:0812-3333416。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名人員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兩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鮮章);
4.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根據報考職位的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根據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3:1,經市醫療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到2:1,如達不到2:1,則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筆試由市醫療保障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照報考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報考人員未達到考調計劃3:1比例且經研究同意降低到2:1,則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在面試前提供市級主管部門(單位)或縣(區)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因考生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市醫療保障局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的,由市醫療保障局研究后組織加試)。考察工作由市醫療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
(五)體檢
市醫療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醫療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組對整個選調工作全程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0812-3332963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2-3333416
附件: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點擊下載)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