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古藺縣的中國公民,可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具備《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其中: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考試條件。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且在規定有效期內。
2015 年及以前入學并取得學籍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 188 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川教〔2004〕293 號)等政策規定,下同)執行。已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請另一類(學段或學科)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參加四川省自學考試學歷教育的師范類專業2015年及以前在籍學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畢業證書并申請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的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
(三)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并經我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在指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申報網址:申請人由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入報名。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帶上以下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網報成功后打印)。
2.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與網報填寫的學歷層次和專業須一致)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市外中職學校學歷的,須提供原就讀學校所在地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開設所學專業的文件復印件(加蓋就讀學校鮮章)。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6.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持本地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供復印件。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8.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9.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在現場確認時還應帶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課程考試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若只能提供復印件則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和檔案部門辦理人簽字。
10.未參加全國統考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的人員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書》(自考)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11.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申請另一類教師資格認定,另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在職教師任教經歷證明表》(附件)和上一年年度考核材料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12.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只需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以上1-8項材料。
13.《個人承諾書》原件。
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14.申報者將以上材料統一按上述順序(其中照片放最上面)用一個小號長尾夾夾好。現場確認時,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經現場工作人員審查后,原件當場退還給本人。
(三)體檢。
現場確認各項資料審查合格后,憑古藺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自費體檢。
體檢時間:10月21日-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體檢注意事項:①參加體檢當天早晨必須空腹,體檢時請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與網報上傳同底的彩色照片一張,《體檢表》自行到醫院掛號后領取。體檢結束后,體檢報告統一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醫院提取。②體檢如有問題,由醫院直接通知本人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③如果本人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孕期),不能按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請提前告知醫院,可不參加本次體檢,即可放棄本次教師資格的認定。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 教育部令第76號),要求在教師資格體檢表中的“既往病史”項中明確標明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檢者確認簽字的內容;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項目;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癥狀者增加胸片檢查項目。
(四)能力測試。
1.非師范專業畢業、師范專業畢業但所學專業與申報學科不一致、師范專業畢業未能提供合乎要求的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以上三類情況均需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審查測試。
2.需測試人員須參加相應的認定機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面試、試講、答辯等),經資格認定機構資料審核后需要參加能力測試人員名單、測試時間、地點等相關具體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五)認定和領取證書。
1.認定機構按照國家、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規定開展審核,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2.證書的領取要求,請申請人適時關注古藺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gulin.gov.cn/)。
3.申請人須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如因無法聯系申請人影響到有關認定的,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申請人可加入“古藺縣教師資格認定QQ群”(群號:817778919),該群僅臨時用于發布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有關通知通報,對教師資格認定各環節工作中提出相關要求,對申請人咨詢的普遍性問題進行統一答復(當次認定結束后請自行退出該群)。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在網報時填寫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報、現場確認、體檢和能力測試。因錯過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聯系電話:7204706(工作日上班期間)
附件1:認定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附件2:公辦學校教師任教經歷證明表.docx(點擊下載)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2019年秋季古藺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內 容 |
時 間 |
地 點 |
備 注 |
網上報名 |
9月25日—10月25日 |
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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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確認 |
10月21日—11月1日 |
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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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 檢 |
10月21日—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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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測試 |
11月16日—11月30日 |
另見相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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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發放 |
12月1日—12月10日 |
另見相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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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安排現場確認、體檢、證書發放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