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范圍
(一)人員范圍:國(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體名單見附件1)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畢業且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全日制本科須有“雙一流”高校或本次選調范圍內高校就讀經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國(境)外其他高校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畢業且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全日制碩士在上述高校就讀且全日制本科有“雙一流”高校或本次選調范圍內高校就讀經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也在人員范圍內。
(二)專業范圍:電子信息類、裝備制造類、食品飲料類、先進材料類、能源化工類、數字經濟類、規劃建設類、交通運輸類、生物醫藥類、生態環境類、現代農業類、地質礦產類、水利工程類、航空航天類、旅游管理類、現代物流類、電子商務類、現代管理類、思想文化類、社會工作類、對外開放類、中文類、教育類、法律類等學科(相關專業目錄見附件2)。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了應當符合《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戶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二)對黨忠誠,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堅定“兩個維護”,堅決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三)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服從組織安排。
(四)學習成績優良,應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五)18周歲以上,應屆博士畢業生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人員相應放寬兩歲。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6.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7.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8.現役軍人;9.受過處分的人員;10.定向、委托培養或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11.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符合選調范圍、資格條件的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后,于2019年9月25日—10月24日,按網絡提示注冊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www.sc.hrss.gov.cn),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2020屆急需緊缺專業選調生報名推薦表》(信息填報后不能更改,填寫說明詳見附件5),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可報4個職位志愿,其中省直部門職位只能在第一志愿中填報),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推薦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不按要求填報或提供、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職位志愿系梯次志愿,在填報志愿時,應盡量形成梯次,避免扎堆報考導致落選。不得報考與選調部門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時間為2019年9月25日—10月25日,由第一職位志愿所屬的招錄機關,按選調范圍、資格條件和第一職位志愿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的,可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11月20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2020屆急需緊缺專業選調生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選調資格。
3.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二)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時間為2019年11月9日,考場設在北京、上海、武漢、成都,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考區參加。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9年11月2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www.sc.hrss.gov.cn)公布。
省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省委組織部根據面試情況,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省直部門職位人員的面試,在成都組織實施,面試時間暫定為11月25日。根據筆試折合成績(筆試折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按選調名額的3倍從高到低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報考各市(州)職位人員的面試,在北京、上海、武漢、成都實施,按考生網上報名時選擇的考區確定面試地點,面試時間暫定為11月25日至31日。所有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且未進入省直部門職位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均可參加。資格復審在考察時一并進行。
面試具體時間和有關事項將于11月2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www.sc.hrss.gov.cn)、四川組工網“四川優秀大學生選調”專欄(http://www.gcdr.gov.cn)另行通知。
(四)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按考生填報的第一職位志愿(第一職位志愿填報省直部門但未進入省直部門面試環節的,將其第二、三、四志愿分別視為第一、二、三志愿處理),由高到低確定各職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市(州)職位確定時優先考慮符合專業條件的考生;若符合專業條件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根據空缺名額、市(州)工作需要和考生情況,從第一職位志愿和視為第一職位志愿報考該市(州)的其他專業考生中確定。
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省直部門職位有空缺的,可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無可遞補人員的,可在參加了省直部門面試,但未進入體檢、考察的考生中,根據省直選調部門工作需要和職位要求調劑遞補。
市(州)職位有空缺的,在第二職位志愿和視為第二職位志愿報考該市(州)的考生中依次遞補(仍優先考慮符合專業條件的人員)。遞補后還有空缺的,在第三志愿和視為第三志愿報考該市(州)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并以此類推。對按第二、第三、第四志愿遞補后仍有空缺的市(州),在所填志愿均未入圍的考生中根據市(州)工作需要、職位缺額、職位要求、考生專業、總成績等,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調劑遞補。
已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的考生(含遞補進入),不得參加遞補。后續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體檢、考察
體檢由省直選調部門、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察由省直選調部門、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考生政治素質、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和道德品行,綜合現實表現、專業特長、學業成績、參加社會活動、遵紀守法、心理素質,是否符合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六)公示。對擬選調人員,由省委組織部在四川組工網“四川優秀大學生選調”專欄(http://www.gcdr.gov.cn)進行公示。
(七)確定選調名單。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委組織部確定為選調人選。反映問題影響錄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四、相關政策
(一)選調人員按所錄用省直部門或市(州)黨委組織部具體通知時間,持畢業證、學位證和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且無正當理由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或不報到的,取消錄用。
(二)錄用到市(州)的,由市(州)黨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職級空缺情況,結合考生所學專業、個人志愿、經歷特長等,安排到市(州)、縣(市、區)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并按規定辦理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手續。
(三)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任職定級。錄用后按照中組部有關要求,切實加強選調生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分批組織參加上掛下派,豐富工作經歷。
(四)各級組織部門建立選調生信息庫,加強對選調生的日常管理、跟蹤考察。把選調生培養使用納入年輕干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對表現突出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擇優選拔進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或交流到上級機關和重要崗位。上級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拿出一定名額優先從選調生中遴選。根據各地人才工作有關政策,可享受相關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選調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四川組工網“四川優秀大學生選調”專欄(http://www.gcdr.gov.cn)公告。
考生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如有具體事宜咨詢,可與省直選調部門、市(州)黨委組織部聯系(聯系電話詳見選調職位表,附件3、4)。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下載:
附件1.國(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名單
附件2.選調專業目錄
附件3.省直部門選調職位表
附件4.市(州)選調職位表
附件5.填報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