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1.選調崗位:內江市第二社會福利院會計工作專業技術崗位。
2.選調名額:1名。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全市符合選調條件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會計崗位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守法遵紀,品行端正;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定;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三年以上會計崗位工作經歷,具有初級及以上會計資格證書;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人員(年齡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報名首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相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及內江市民政局網站發布公開考核選調工作人員簡章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2.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7月3日至7月12日。
3.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內江市民政局人事科(內江市東興區大千路522號)
4.本人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①內江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明、三年以上會計崗位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相關證明材料。
內江市民政局人事科對報名者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現場告知面試時間。
(三)面試
成立考核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者進行面試,對擬調人員工作和專業能力、實際操作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四)體檢
由內江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和主管部門內江市民政局共同組織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四)政審及公示
由內江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和主管部門內江市民政局組織人員,到擬選調人員工作單位對其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現場考察。政審合格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五)聘用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綜合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員并按程序報批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1.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選調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二)此次選調工作由內江市民政局人事科具體負責實施,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加強監督,確保選調工作有序開展。本次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有關干部人事工作的規定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本簡章由內江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2040835
監督舉報電話:0832-2275925
內江市民政局 內江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