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名額及單位
本次遴選名額共15個,其中“崗位一”10個,“崗位二”5個。
(一)崗位一。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審計局等部門。
(二)崗位二。縣紀委監委機關。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全省各級機關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并已經進行登記的人員(不含會東縣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崗位一”資格條件
①符合好干部標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對黨忠誠,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全日制學歷須為大專及以上;
③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現任科級領導職務或近5年受市(州)級及以上表彰表揚的可放寬到42周歲(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⑤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崗位二”資格條件。除符合“崗位一”規定的①④⑤條資格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①中共黨員;
②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③年齡在33周歲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現任科級領導職務或有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財政、審計、文秘、計算機網絡工作經歷的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參加遴選的情形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或對轉任、調任有限制性規定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4.為不影響脫貧攻堅工作,建檔立卡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有未脫貧貧困村的鄉鎮黨政正職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5.其他不得參加遴選的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7日—28日。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持報名材料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參加崗位一遴選的在會東縣委組織部干部股(會東縣鲹魚河鎮政通路平安巷1號)報名;參加崗位二遴選的在會東縣紀委組織部(會東縣鲹魚河鎮政通路平安巷1號)報名。
(2)網絡報名。報名人員登陸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lszrskszx.lsz.gov.cn /)或會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chd.gov.cn/)下載填寫《會東縣公開遴選干部人才報名表》,并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圖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報名郵箱。崗位一報名郵箱:854230465@qq.com;崗位二報名郵箱:464961583@qq.com。郵件名稱統一為“崗位X+姓名XXX”。
3.報名材料:
(1)《會東縣公開遴選干部人才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近期2寸紅底免冠證件照片三張及電子檔;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6)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7)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一份(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干部人事檔案未經專項審核的,由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入黨時間、籍貫、出生地)和工作經歷(從接受大專及以上全日制教育經歷開始)證明;
(8)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證明;
(9)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任職文件;
(10)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同步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2.網絡報名人員在收到報名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反饋資格審查情況,在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相關資料原件。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參加遴選人員有不符合本公告規定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考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合計算總成績,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布。
1.筆試。考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在形成競爭的基礎上即可開考;根據報名情況,經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削減遴選名額。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遴選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上按不少于遴選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達不到比例,經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差額確定面試人員。如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
(四)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遇體檢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1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成立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如考察對象少于或等于遴選人數的,進行等額考察;如考察對象多于遴選人數,進行差額考察。
(六)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調入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七)調動。公示期滿后,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擬調入人員并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崗位一調入人員統籌安排在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進行為期3個月的學習鍛煉,學習鍛煉期滿后統籌分配崗位。調入人員須在會東縣服務滿5年。
四、激勵待遇
(一)住房待遇。調入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后可按規定入住會東縣人才公寓。
(二)安家費。調入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后,全日制大專學歷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費3萬元;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或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費5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現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費10萬元。
(三)職級待遇。調入人員均保留原職級待遇。現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根據職位空缺、領導班子建設和原任職情況、個人特點等,可適當安排科級領導崗位。
五、其他事項
(一)此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二)本次公開遴選采取電話通知、網絡公示進入各環節人員。報名時,參加遴選人員應按要求準確填寫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本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凡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由會東縣委組織部、會東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4-5428380(會東縣委組織部),0834- 5422463(會東縣紀委監委)。
中共會東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