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前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
(一)首輪資格復審和待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筆試所有科目考試且有成績的報考對象中,根據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擬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首輪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資格復審。并暫按招考職位擬錄用名額的3倍明確待遞補資格復審名單。
我市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67名,進入面試前首輪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205名,按只遞補一次計算,待遞補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210名(見附件1)。2019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擬錄用30名,進入面試前首輪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91名,按只遞補一次計算,待遞補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共92名(見附件2)。
首輪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該職位排名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資格復審的相關情況將于首輪資格復審結束后即6月17日發布在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網站,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與分工
首輪資格復審定于2018年6月12日(星期三)至6月14日(星期五)(每日09:00-11:30、15:00-18:00)進行。遞補資格復審于6月18日(星期二09:00-11:30、15:00-18:00)進行。首輪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分工與地點如下:
1.報考巴中市市級部門(單位)職位的,由職位所在用人部門(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是:
職位編碼60130001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望王路西段185號市政大樓11-20號,聯系電話:0827-5266060,聯系人:李先生)負責。
職位編碼26130001-26130002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紀委、巴中市監察委(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望王路西段185號市政大樓10-16號,聯系電話:0827-5277058,聯系人:吳先生)負責。
職位編碼26130003的考生,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410室,聯系電話:0827-5282432,聯系人:吳先生)負責。
職位編碼26130004的考生,由巴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江北大道中段160號,聯系電話:0827-5256677,聯系人:魏女士)負責。
2.報考南江縣所設職位(編碼26130006-26130013,60130002-60130003)的考生,由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地址:南江縣黨政中心縣委組織部705室,聯系電話:0827-8264705,聯系人:王女士)負責。
3.報考通江縣所設職位(編碼:60130004-60130005)的考生,由中共通江縣委組織部(地址:通江縣諾江鎮東街61號,聯系電話:0827-7200858,聯系人:李女士)負責。
4.報考平昌縣所設職位(編碼:26130014-26130051,60130006-60130007)的考生,由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地址:平昌縣江口鎮新平街東段46號縣委組織部二樓公務員股,聯系電話:0827-6229937,聯系人:張女士)負責。
各分工部門(單位)承擔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責任,引發的爭議請按規定由承擔部門(單位)進行解答與處理。
列入面試前首輪資格復審名單的報考對象未在規定的首輪資格復審時間內接受審核的,一律視為自行放棄,相應進行遞補資格復審。
(三)接受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需攜帶的手續
列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對象,應準時按《考錄公告》要求攜帶《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照片)、有關單位審核蓋章的《四川省2019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一份(貼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表彰(獎勵)文件(證書)、戶籍證明(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不用提供戶口簿,專科的須提供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所在院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公招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處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5.國家有其它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各類證件、證明、手續均須提供原件,交復審人員認定,并復印一份由資格復審單位存查。
(四)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的相關事宜
按分工經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通江縣委組織部、平昌縣委組織部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面試前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對象,發給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定制、資格復審與遞補資格復審部門蓋章、具體承辦人簽署的面試通知書,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須交面試費80元,于發給面試通知書時由資格復審部門(單位)代收并出具臨時收據,費用在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統一交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考生可憑臨時收據換領市委組織部開具的正式票據。
二、面試及相關要求
(一)面試對象
經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合格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報考對象。
(二)面試時間與地點
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至6月22日(星期六)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8樓進行。各職位的具體面試日期詳見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網站發布的公告。請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對象,特別注意查看公告確定的面試日程安排。
未按時到規定地點參加面試或攜帶手續不齊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
(三)參加面試的報考對象須攜帶的手續
報考對象持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于面試當日7:30前到達指定面試地點準備參加面試,面試當日8:30后禁止入場。面試通知書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攜帶不全不能參加面試。
(五)其他事宜
參加面試的考生,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一經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責令其立即離開候考室或面試考場,情節嚴重的,依法送交相關機關處理。
午餐時間等待面試的對象,由面試組織方負責提供盒飯。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或解釋。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