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人員及領取準考證
參加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6月11日-13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到貢井區人民檢察院2306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早上8:15報到,上午8:30-9:00第一輪計算機測試;9:00—9:30第二輪計算機測試;10:00-11:00統一進行筆試。
三、考試地點
自貢市育才小學(貢井區貢興路延長線D段,榮新貢院對面)。
四、考試方式
計算機測試采用打字測試方式進行;
筆試采用閉卷、答題卡方式進行。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可持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信息證明原件。
(二)考生須按照考試時間、地點的安排,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并對照準考證上“考場號”、“座位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
(三)考生應按照規定攜帶考試用品(筆試用品包括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禁止攜帶書籍、資料及電子通信設備。帶入考場的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電子通信設備必須關閉)。
(四)試卷發放后,考生首先應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簽字筆準確填寫姓名,并用2B鉛筆在對應位置填涂準考證號,答題卡上不得做任何標記;聽鈴聲或哨音開始答題。
(五)考生答題時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答題時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錯誤、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示意。
(六)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經監考人員允許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七)本次招聘應試《準考證》適用于計算機測試、筆試及面試,請妥善保管。計算機測試、筆試、面試成績,請注意查看“自貢人事網”招聘公告通知。
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