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實行公開考聘,擇優聘用。
二、考聘計劃
2019年擬考聘警務輔助員11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2名(文職)。工作崗位均為色達縣森林公安局勤務輔警。
三、考聘范圍
考聘范圍為甘孜州內戶籍(2019年6月2日前戶籍在甘孜州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戶籍入學前在甘孜州的納入本州籍,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專院校的集體戶口不視為甘孜州籍。
四、考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二)男性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女性大專及以上學歷(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有關證書)。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6月3日(含)以后至2001年6月3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員)。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傷痕,無遺傳性疾病、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其他不宜從事協助警務工作的疾病。
(五)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流氓、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及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8.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公務員或事業人員錄用考試資格的;
9、不論因何事何故,曾被任一用人單位解聘的;
10.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11.退伍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因違反紀律受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
四、考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由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色達縣森林公安局、色達縣監察委員會、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色達縣人民醫院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初審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0日至6月13日。
2.報名地點: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要求:本次考聘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本人需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戶口本(原件及復印2份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及近期藍底2寸證件照3張,以上證件不齊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報名。注:退伍軍人除需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報名考生如持有機動車(B 證及以上)駕駛證件,報名時一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2份。報名時,如實填寫《色達縣森林公安警務輔助員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4.報名費用: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在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考聘始終,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考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領取準考證
1、領取時間: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領取地點: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已完成報名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聘
考聘工作由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色達縣森林公安局、色達縣監察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
考聘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聘順序為先筆試,體能測試,后面試。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20%,體能測試占60%,面試占20%,其中藏漢雙語職位考生面試全程為安多藏語口語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在《準考證》中詳細注明)。
(2)筆試科目:《文化綜合知識》
(3)折算標準:《文化綜合知識》以100分計,乘以20%,即為應聘者筆試成績。
(4)折算公式:筆試成績﹦《文化綜合知識》×20%
2、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擬定于2019年6月16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待定)。
(2)測試項目:
男性體能測試項目為: 10 × 4往返跑、 1000米長跑、100米跑、引體向上。
女性體能測試項目為:10 × 4往返跑、800米長跑、100米跑、仰臥起坐。
(3)評分標準:體能測試評分由考聘單位依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考核評分表》中的相關規則和標準進行評分。體能測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每項成績各占總成績的25%,單項成績亦按滿分100分計算。
(4)折算公式:專業測試成績﹦〔10米×4往返跑成績×25%+1000米跑成績×25%+引體向上(仰臥起坐)成績×25%+100米跑成績×25%〕×60%。
3、面試
(1)測試時間:擬定于2019年6月1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待定)。
根據考生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對參加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抽簽決定應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抽簽號。面試時間為5分鐘,現場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面試中,安多藏語口語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考官現場打分。對于違反面試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
4.加分: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畢業生考生在綜合成績加1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20%),同時符合上述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不重復加分;取得駕駛證B證的考生在綜合成績加1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20%)。
注:報名考生如有加分項目,在填寫《色達縣森林公安警務輔助員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時要如實注明加分內容,如有填寫錯誤或漏填的一律不予加分。
(四)體檢
根據考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綜合成績如出現并列,體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均出現并列的,則進行體能測試加試,加試項目及時間另行通知。
1、體檢時間:擬定于2019年6月18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待定)。
2、體檢地點:色達縣人民醫院。
3、體檢要求: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集中體檢,費用自理。
4、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規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順延遞補參加體檢。
(五)公示及政審
1.公示:對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公示(擬定于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審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2、政審:公示期內,同步開展政審工作,由應聘人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政審合格者,由色達縣森林公安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報到時間、地點,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色達縣森林公安局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順延遞補參加體檢和政審(期間延誤的政審時間可酌情順延)。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培訓考核合格者,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色達縣森林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內違反管理規定及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形成的缺額,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順延遞補;試用期滿三個月后將結束本次所有考聘工作。
(二)管理:應聘者一旦被聘用,由色達縣森林公安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六、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一)目前按照現有警務輔助人員待遇文件執行,每月2500元(含五險);待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行。
(二)警務輔助員工作期間,由公安機關發放必要的公安警務輔助制服;
(三)警務輔助員在崗期間出現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情況,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
七、紀律與監督
在考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
色達縣紀委監察委員會 0836-8522510
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6—8522235
色達縣森林公安局 0836—8523099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考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補充公告中予以公告。
咨詢人:楊啟 15283608463 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格桑赤里 18227474666 色達縣森林公安局
附件1:《色達縣森林公安警務輔助員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2:《色達縣森林公安警務輔助員職位表》
附件3:《色達縣森林公安警務輔助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