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2辦公室現場報名(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號,原東區公安分局大樓4樓)。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免收報名費。
3.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2張,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張、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文件和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綜合能力測試考核。對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政審,政審工作由區人社局實施。政審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政審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區人社局審核確認。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達到相關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及以上,方可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12388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229200、0812-2226106
六、相關事項提示
請報考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攀枝花市東區2019年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2.攀枝花市東區2019年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報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