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勤務輔警崗位10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年齡18-30周歲的男性中國公民。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備大型客(貨)車駕駛技能的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出生于1984年6月30日以后);
(二)具有高中(或中職)及以上學歷;
(三)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前科;
(四)身高不低于170cm,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四肢健全,體貌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明顯疤痕等),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重大疾病史,無傳染病和心臟病,無吸毒史,無肢體功能障礙和其他不適宜從事輔警崗位工作的疾病;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和本區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時間
2019年6月3日-6月13日(國家法定休息日及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四、報名地點
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政治處(龍泉驛區龍泉龍都南路205號6樓0615號辦公室)。
報名時需攜帶有效的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專科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供學信網學歷查詢單)、退伍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征信記錄,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張。
五、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報名時現場審查報名人員的年齡、身高、學歷等,條件合格的填寫報名表,并按照現場工作人員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前往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在后期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筆試及心理測評
筆試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出題,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
心理測評和筆試同步進行,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能測試程序。
(三)體能測試
參加筆試人員除心理測評不合格的以外,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試不計分,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
按照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考察
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精神執行政審。同時核查應聘人員銀行征信記錄,對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招聘。核查應聘人員背景信息,有違法犯罪記錄或者其它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統一對外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試用期兩個月,期滿考核合格的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02884852097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