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劍閣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范圍。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條件限制。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劍委辦〔2017〕43號)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員,在限制期內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招聘名額為50名。具體崗位和招聘名額見《劍閣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
其中:報考崗位編碼為2019110、2019111、2019112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分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劍閣縣衛生健康局四樓人事股(劍閣縣下寺鎮劍門關大道北段437號)。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劍閣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請考生從劍閣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njg.gov.cn)的各項內容(一式兩份),上交兩寸免冠證件照片三張,并提供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憑市(州)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方可報名。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劍閣縣衛生健康局負責。
(三)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費80元。
筆試費在報名時繳納,面試費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繳納,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免收筆試費的相關規定詳見附件4
五、考核招聘
公開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劍閣縣監察委負責監督工作。公開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于2019年6月15日前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筆試政策性加分詳見附件5。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主管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者,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劍閣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職稱、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意流(調)動的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業報到證》。
(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用人單位憑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公示無異議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19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員,自本人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工作不滿5周年一律不得調動。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核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600983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1296
劍閣縣衛生健康局:6602836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712380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0759
劍閣縣監察委:6600998
附件:1.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2.劍閣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3.劍閣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
5.政策性加分相關規定;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