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高新區優秀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高新區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30名。本次引進為編制內引進,引進的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面向全國(國家規定不得引進的區域除外)。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引進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引進崗位職責,承擔正常教學、教育科研任務所需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具備事業單位在編教職工身份(高新區在編在職教職工除外),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教師年齡可適當放寬)。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地(市)級及以上學科(技術)帶頭人、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優秀青年教師等榮譽稱號(包括同等及以上級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其它榮譽稱號)。
(2)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賽課(技能大賽)一等獎。
(3)具備成都市區(縣)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青年教師、教壇新秀、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等榮譽稱號(包括成都市區(縣)級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其它榮譽稱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按報名程序要求,填報并發送報名表至指定電子郵箱(2384122022@qq.com)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崗位表》以及報名要求等信息。
1.應聘人員應自行下載《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根據自身情況和引進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確定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
2.將《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在報名期限內發送電子郵件至(2384122022@qq.com),聯系電話:028-82829752。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引進崗位及應聘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公開引進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在《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上所留聯系方式(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并在公開引進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初審和原件校驗兩個環節。
1.資格初審
成都高新區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根據各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的要求,對應聘人員填報的《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進行初審,并于初審結束后,電話告知應聘人員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將電話告知其參加原件校驗的時間和地點;未通過資格初審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環節。
2.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方式
通過現場驗證的方式,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2)原件校驗要求
原件校驗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①《成都高新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1份;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③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④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原件校驗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原件校驗時,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或未提供有關資料不能進行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
原件校驗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開考比例:按照崗位人數與原件校驗合格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三)面試方式:
1.教師崗位:分為兩個環節,講課、答辯。講課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答辯。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講課、答辯成績各占50%。面試成績相同的,以講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2.幼兒園園級干部崗位:綜合答辯,答辯成績即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結果公布:面試結果將在高新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cdht.gov.cn/)公布。
六、體檢
依據崗位及人數,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講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可進入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講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考察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八、公示、聘用及報到
(一)公示。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并經審定、確認擬聘人員名單后,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該人員的引進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二)聘用。擬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辦理完入職手續,逾期未辦理完入職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三)報到。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試用。公開引進的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引進教師在高新區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申請調離。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引進優秀教師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28-8282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