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5號)《關于2019年四川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公開招錄消防員公告》要求和《四川省2019年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川消招錄辦〔2019〕1號)安排,成都市2019年消防員招錄資格審查工作將于3月2日將分批開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查時間
2019年3月2日至4日
二、參加地點
高新區益州大道北段360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隊特勤二中隊)。
三、聯系方式
028-85358032 成都市消防員招錄辦公室
四、攜帶材料
(一)本省戶籍
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相關身份證件遺失的、超出證件有效期的,需攜帶公安機關認可的身份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審查。
(二)外省戶籍
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居住證原件。居住證必須提供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辦理的制式《居住證》,任何紙質居住證明、暫住證等均不認可。
(三)退役軍人
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退役證原件。相關身份證件遺失的、超出證件有效期的,需攜帶公安機關認可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學歷證明材料
1、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等畢業招錄對象,需提供上述學校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丟失的,必須提供畢業院校補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提供畢業院校調取的完整學籍資料蓋印學校鮮章,開具有效的學歷證明(落款蓋學校鮮章)。
2.專科、本科、研究生等畢業招錄對象,需提供就讀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結果二維碼頁打印紙質檔。
3、有國外學習經歷并取得學歷的招錄對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生服務指導中心提供的學歷認證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在校生學歷證明材料
1、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普通高中應屆畢業學生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具備取得高中畢業文憑資格,學校同意報名(落款蓋學校鮮章);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學生完成專業理論課程學習,除參加畢業實習或社會實踐外能夠畢業,學校同意報名(落款蓋學校鮮章)。特別提示:初中職高3+2連讀應屆畢業生不符合報考條件。
2、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包含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6月應屆畢業生),招錄對象需提供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等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丟失的,參照“學歷證明材料”第(一)款執行。
成都市消防員招錄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