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及面試對象
按照公告規定,依據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職位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若資格審查后出現空缺人數,按規定進行遞補(只遞補一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工作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月14日(8:30至17:30)。
(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月16日(8:30至17:30)。
(三)地點:布拖縣教科局(步步路,特木里小學旁)。
(四)資格復審所須材料:
(1)畢業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2張2寸照片。
(2)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和縣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面向布拖范圍的考生及與報考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
①2017年11月3日之前戶籍已在布拖縣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
②夫妻其中一方戶籍在本縣或工作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2017年11月3日之前結婚證、戶口本或單位出具的在編在職工作證明);
③父母其中一方在本縣工作、退休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材料)的考生。
以上證件審原件收復印件。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4)2002年以后畢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作為面試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間、地點、方式
(一)面試時間:時間待定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二)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三)面試方式:本次面試的方式為試講(無學生),分值100分。試講準備時間20分鐘,面試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面試內容及程序在面試當天由面試評委現場商定。
面試結束后,擬于次日電話通知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bt.gov.cn/)公布。
四、面試相關要求
1.面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遲到超過15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面試考生須攜帶好相關證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進入。
2.所有考生將在候考室候考,進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及與面試無關的物品(含參考資料類、自備稿紙、電子設備等,凡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前,考生按所報學科分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號,并在筆試《準考證》上考生姓名處貼上面試順序號作為面試《準考證》。考生在面試時均使用此號,一律不得使用真實姓名。
4.面試開始后,考生依次進入準備室并按規定時間進行準備,時間到后由引領人員帶入面試室進行面試(考生可將在準備室中準備好的提綱帶入面試室,試講完成后須將提綱交面試室監督員,不得帶離考點,擅自帶離者取消面試成績)。
5.面試結束后,考生須自覺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周圍逗留。凡不聽勸阻者取消面試成績,并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特別提示
1.請考生們及時了解天氣及交通路況,提前準備,確保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財物安全。
2.報名信息表的通道已開通,1月18日以后關閉,需打印進行資格復審的請在該時間段打印,逾期不打印自行負責。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布拖縣教科局、布拖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532153(布拖縣教科局)
0834—8531911(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34—8531143(布拖縣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