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1名合同制駕駛員。
二、用工性質
此次招聘的駕駛員屬于勞務派遣用工性質。
三、報名人員的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法律、熱愛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愛崗敬業、認真細致;
(三)男性,年齡在28歲至45歲之間(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公告發布當日),持有A1駕駛證,且A1實際駕齡不少于3周年;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五)高中及以上文化;
(六)無不良駕駛記錄,未發生過交通責任事故;
(七)服從前鋒區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與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勞務派遣;
(八)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優先錄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周末、節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請有意應聘者于報名期間到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地址:廣安市前鋒區弘前大道銘利達企業內-前鋒區人民法院316辦公室)報名。聯系人:陽莎莎,聯系電話:0826-2883901(辦公)。
3.報名需要的材料:報名者須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駕駛證等及相關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如實填寫《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截止后,由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后,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對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分為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1.崗位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汽車駕駛技術。測試總分為100分。
2.面試: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
測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的比例計算后,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四)體檢
1. 根據考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體檢機構,按招聘人數等額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和機構另行通知。應聘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者資格。
(五)政審
經測試、面試、體檢合格的,應在體檢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316辦公室)提交《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政審登記表》,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聘用
經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予以試用,試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工資待遇:
聘用工作人員月工資約3600元(不含單位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含應由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具體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此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
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