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2018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有關規定,現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的第一批擬錄用人員(見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向眉山市紀委監委、眉山市委組織部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缺額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本公示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28—12388(市紀委監委)
028—38168060(市委組織部)
028—3816856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