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對象和范圍
瀘縣以外在編在職公務員及符合轉任條件的參公人員。
二、選調崗位
中共瀘縣紀委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專職從事紀檢監察工作。
三、選調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崗位調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
4.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設備;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7.具體職位要求詳見附件。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
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受過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4.基層招錄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報名地點:中共瀘縣紀委組織部辦公室(瀘縣玉蟾街道西苑路17號)。聯系電話:0830-8362380;0830-8180055。
3.報名時需提供資料:
第一類:①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報名表》3份(見附件);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其中3張貼報名表);④本年度健康體檢證明材料;⑤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的,提供資格(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第二類:①本人參加工作以來的工作總結性材料1份;②本人參加工作以來各類表彰或獎勵證明材料復印件(各類榮譽證書需同時帶原件);③本人在各類媒體發表的文章或撰寫的調研報
告等能夠體現自身寫作水平的相關材料。
4.報名要求:報名信息填寫必須真實、完整,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系上或因填寫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的,由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初審和綜合測試
中共瀘縣紀委與瀘縣縣委組織部共同對報考人員提交的主體資格材料和自身工作業績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經初步審核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進入測試,根據測試情況確定考察人員。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瀘縣紀委會同瀘縣縣委組織部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對考察發現不符合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要求或接收到不良反映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選調資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視其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公示和選調
對測試、考察合格的人員,在瀘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整個選調工作由中共瀘縣紀委干部監督室監督。工作中如發現違紀現象,可向中共瀘縣紀委干部監督室舉報或反映(舉報電話:0830-8362380)。
(二)在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考察等環節中,經審查無合適人選,經研究可調減職位。
(三)本公告由中共瀘縣紀委、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咨詢電話:0830—8362380 8180055
附件:1.中共瀘縣紀委公開選調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報名表
2.中共瀘縣紀委公開選調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瀘縣紀委 瀘縣縣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23日
中共瀘縣紀委公開選調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職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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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選調崗 位名稱 |
擬任 職務 |
選調 名額 |
選調對象 |
選調范圍 |
選調條件 |
報名地點及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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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 |
年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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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瀘縣紀委 |
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 |
科員 |
10 |
公務員、符合轉任條件的參公人員 |
全國(瀘縣除外)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中共黨員 |
瀘縣紀委組織部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