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與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
3.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內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歷屆畢業生。部分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及部分鄉鎮崗位,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2.中共黨員或具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或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大學生、“三支一扶”人員,可優先聘用。同一職位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曾受到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
2.被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4.取消聘用資格未滿3年、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公職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資待遇及相關保障
1.根據地區類別、學歷差別、崗位區別等,月薪5600元至8000元(含五險一金)。
2.報銷首次進疆抵喀交通費(火車票、汽車票),乘坐飛機的按照火車硬臥標準報銷。
3.用人單位提供住宿周轉房,或幫助租房(3年內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標準補貼房屋租金50%),配備基本的生活設施。
4.配偶志愿到喀什工作,且符合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條件的,優先錄(聘)用,原具備公職人員身份的優先調入喀什地區對口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其他不符合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條件的,由當地安排合適的靈活就業崗位,支持鼓勵自主創業;對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愿意隨遷的,無條件辦理落戶手續。
三、招聘崗位
詳見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與面談、考察與體檢、審批備案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9日--10月31日。
報名采取電話報名、郵箱報名、開展招聘動員宣傳的高校報名和招聘現場報名等方式進行,符合公告與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可通過公告的招聘聯系電話報名,或向招聘郵箱投遞報名表,或在開展招聘宣傳動員的高校報名,或攜帶報名材料到招聘現場直接報名。
(二)資格審查與面談
資格審查與面談工作根據考生報名實際,分別在報名人員相對集中的山東、廣東、上海、深圳、四川、重慶、云南、河北省(市)的省會城市設立考點。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成功后有招聘工作人員負責通知應聘人員。
應聘人員需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校級以上獲獎榮譽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個人自薦材料及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大學生、“三支一扶”等身份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與面談。
(三)考察與體檢
入闈考察與體檢人員按照1:1.2的比例確定,按1:1.2比例不足1人時補足1人。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考察政審表》(A4紙正反兩面打印)。《考察政審表》、個人檔案、畢業證原件于體檢時送交指定地點。體檢按照國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實施。體檢、復檢費用根據體檢實際價格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審批備案與聘用
喀什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面談、考察、體檢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社部門審批備案,辦理聘用手續。根據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管理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等事宜。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新聘用人員在喀什地區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五)其他事項
喀什地區將長期招錄鄉鎮公務員、中小學教師,敬請廣大畢業生關注、咨詢。
招聘聯系電話:
濟南考點(17864116608、18354110810、15066129635、15066129636)
成都考點(15281550188、15828387524、19950173270、19950173271)
云南考點(18469175539、18487235512、18388184053、18469119895)
重慶考點(17384083206、17384083910、17384080182、17384080197)
招聘郵箱:ksdqnzsgz@163.com
附件:1、《2018年喀什地區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優秀干部人才崗位表》;
2、《2018年喀什地區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優秀干部人才報名表》;
3、《考察政審表》。
喀什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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